記者今天從省中小企業辦公室獲悉,繼國務院出臺扶持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措施,山東省匯總了多個部門具體措施,形成《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》。相關措施共計31條,從加大財政支持力度、為小微企業減稅減負、加大融資支持與服務、加強公共服務等10個方面幫扶小微企業。
省級財政資金扶持主要包括:安排用于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增加到3.97億元;研究(籌措)設立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;增加中小企業政府采購份額,預留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%以上,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,其中,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%等。
涉及稅收優惠和稅費減免的內容有:提高營業稅、增值稅起征點,對小規模納稅人執行3%的增值稅征收率;將年應納稅所得不超過6萬元(含6萬元)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延長至2015年;免征全省小微企業注冊登記費、稅務發票工本費等19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等。(本報記者)-轉自:農村大眾